学校召开2008届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会时强调
明确实习要求 做好实习准备
政治法律系进行毕业论文写作辅导和教育实习动员
本报讯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我校2008届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实习将在2007年秋季开学后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7月3日下午,2008届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会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学校徐鹏副院长出席会议,各院(系)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实习工作负责人及教务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周明圣主持。
会上,徐鹏结合开展教育实习对于师范生的重要意义、学校贯彻教育部2007年1、2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狠抓“质量工程”的相关要求强调指出,各院(系)要在编队、试讲考核等前期准备方面认真准备、精心安排;各院(系)负责人、实习带队老师要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教务处王丽娟副处长结合去年首次混合编队开展教育实习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开展2008届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的具体要求并同与会者展开讨论。她提出,实习带队老师要明确对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习单位的协调,确保实习生安全。
周明圣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运行、考核等工作要进一步规范,相关负责人要有责任心和教育热情,在克服教育实习工作可能遇到的各类困难的过程中,把教育实习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记者从会上获悉,2008届师范毕业生将于今年9月10日至11月2日参加为期8周的教育实习,2600名师范生中将有808名学生获准参加分散实习,其余同学将在指导老师的带队下参加集中实习。各院(系)在学生实习前均要严把试讲关,利用小学期进行试讲考核,考核合格者才准予参加教育实习。
据了解,教育实习期间,实习生将进行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开展教育调查。教育实习结束后,学校将依据教育实习成绩及实习表现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实习生进行表彰。
另悉,2008届非师范类学生生产(专业)实习工作也同期进行,约980名实习生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各院(系)具体组织安排,教务处进行指导监督。近期,各院(系)高度重视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成立了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做好本院(系)学生的实习安排方案,并制定出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方案。实习期间,教务处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实习过程进行检查、督促。生产(专业)实习工作结束时,各院(系)将写出实习总结报告、评选出优秀实习生;学生将按要求完成生产(专业)实习鉴定表的填报并交教务处审核。
为了及时安排布置2008届学生的毕业论文和教育实习工作,7月9日下午,政治法律系2008届全体学生在第3教学楼409教室参加了毕业论文写作和教育实习动员会,系领导和相关教师参加了动员会。会上,教法老师徐秉义宣讲了教育教学实习的具体安排、步骤和要求。副主任唐虎兵着重讲了毕业论文写作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最后,系主任邹洪伟就实习工作提出了“高度重视,团结协作,遵守纪律,讲究道德,完成任务”五点要求。针对论文写作,他要求大家处理好实习与论文写作的关系、学生与指导老师的关系、毕业与论文合格的关系、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关系。 (教务处 政治法律系 本报记者 蒋蜀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