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2006、2007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户籍不限。
2.2006至2008届海宁市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2006至2008届海宁市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同时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08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所需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考试合格证明)。
4.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户籍不限。所指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期间两次获得二等及以上校级年度奖学金。
(2)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海宁市事业编制在职教师(含通过公开招聘已经被确定为海宁市教育系统拟录用对象的人员)除外。
具体可登录海宁教育网:www.zjhnedu.com;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查询。
时间:8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2:00
地点:海宁市人才市场(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
